计划简介
香港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(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,CIES)于2024年3月1日正式重启,旨在吸引高净值资产人士通过投资方式获取香港居留权。申请人须在香港投资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合资格资产类别,以换取居港权。该计划不设学历、工作经验及语言能力要求,为财富人士提供了移居香港的便捷途径。
投资要求
| 类别 | 金额要求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合资格资产总额 | 不少于3000万港元 | 申请人须在港投资合资格资产达此门槛 |
| 房地产 | 不计入合资格资产 | 购买香港住宅物业不能作为投资移民用途 |
| 金融资产 | 需通过认可中介持有 | 包括股票、债券、存款证、基金等须通过持牌中介投资 |
| 许可投资产品 | 不少于2700万港元 | 须投资于获香港金融管理局认可的指定投资产品 |
| 创科产业/慈善 | 300万港元 | 可选择将部分资金投入香港创新科技或慈善捐赠 |
申请条件
- 年满18岁或以上
- 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港元(须由香港执业会计师出具证明)
- 无犯罪记录,良好品格
- 非阿富汗、古巴、老挝、朝鲜、尼泊尔、越南等受限国家居民
- 须通过真实投资证明资金来源合法
所需材料
- 有效护照及旅行证件
- 净资产证明文件(银行存款证明、物业估值报告、股票账户证明等)
- 税务证明(完税证明、税务居民证明等)
- 无犯罪记录证明(须经公证认证)
- 投资计划说明及资金来源证明
- 香港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净资产审核报告
办理流程
1
资产评估
聘请香港执业会计师出具净资产审核报告,确认资产达到要求
2
开立在港投资账户
通过香港持牌中介机构开立投资账户,完成KYC程序
3
完成投资
将资金投入合资格金融资产,满足3000万港元投资门槛
4
递交入境处申请
向香港入境事务处递交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
5
审批获签
审批通过后获发居港签证,通常2年后可申请永居
注意事项
CIES不要求申请人在港居住或工作,但须在签证有效期内持续持有合资格投资产品,如出售或赎回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投资同类产品。建议通过持牌金融中介进行投资安排,确保投资符合入境处要求,并妥善保管所有投资记录以备续签核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