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简介

在香港从事电讯业务须依法向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(OFCA)申请相应的电讯牌照。香港《电讯条例》(第106章)规定,凡提供公众电讯服务、建立或运营电讯网络的企业,均须持有有效牌照方可合法经营。

鹏程国际提供香港电讯牌照全程代办申请服务,协助企业识别所需牌照类型、准备申请材料,并全程跟进审批流程,确保企业顺利取得牌照、依法合规经营。

主要牌照类型

牌照类型 适用业务 监管机构
统一电讯商牌照(UCTL) 提供固网、流动及宽带等多类电讯服务的综合运营商 OFCA
服务基础商牌照(SBL) 在不拥有自有网络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提供电讯服务(MVNO虚拟运营商等) OFCA
无线电报牌照 使用无线电频谱进行通讯的企业,包括卫星通讯及专网服务 OFCA
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牌照 向公众提供宽带及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企业(ISP) OFCA
VoIP服务牌照 通过互联网协议提供语音通话服务(如网络电话服务) OFCA

申请前提条件

申请所需文件

办理流程

1

业务分析

深入了解企业电讯业务规划,确认所需申请的牌照类型及数量

2

业务计划书撰写

协助企业撰写符合OFCA要求的业务计划书及技术方案说明文件

3

材料整理

汇整全套申请材料,包括公司文件、技术资料及财务证明,确保完整无误

4

向OFCA递交申请

代为向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提交牌照申请,追踪受理进度

5

跟进审批及公众咨询

部分牌照须经公众咨询程序,协助应对各方意见并配合补充材料至获批

注意事项

• 统一电讯商牌照(UCTL)的审批周期较长,通常需要3至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,建议提前规划申请时间表。

• 部分牌照须经公众咨询程序,申请人需公开业务计划并接受公众及竞争对手的意见。

• 持牌后须遵守OFCA的年度汇报要求及服务质量标准,违规将面临吊销牌照的风险。

• 如涉及频谱使用,须另行向OFCA申请无线电频谱分配,审批标准更为严格。